食品资讯微信
食品资讯微博
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关于防止真菌毒素超标小麦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

关于防止真菌毒素超标小麦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0〕133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1-18 08:33 来源:质检总局 
核心提示:国家粮食局来函告知,有关部门监测发现,因生长期内受低温、多阴雨影响,2010年江淮小麦产区部分地方小麦赤霉病比较严重,存在不同程度的真菌毒素(主要是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隐患。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质检办食监函〔2010〕1337号

关于防止真菌毒素超标小麦

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国家粮食局来函告知,有关部门监测发现,因生长期内受低温、多阴雨影响,2010年江淮小麦产区部分地方小麦赤霉病比较严重,存在不同程度的真菌毒素(主要是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隐患。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将上述监测信息告知使用小麦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督促企业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的规定,严格进行自查自检。特别是对采购的2010年产小麦原料,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和进厂原料及成品中真菌毒素的检验。

    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使用小麦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企业原辅料进厂验收记录和成品出厂检验记录进行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企业用真菌毒素超标的小麦生产加工食品的,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将有关检查及处理情况报我局,同时,按照规定报告当地政府、通报粮食等相关部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日期:2011-01-18
 
    分享到新浪微博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188bet滚球游戏 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