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资讯微信
食品资讯微博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00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00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8-18 16:26 来源:广东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00号)中,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为中山市金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肠(风味腊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00号)中,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为中山市金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肠(风味腊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16年4月7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中山市金煌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腊肠(风味腊肠)(商标:金煌,规格型号:500克/袋,生产日期:2016-01-28)批次产品生产28袋,共计14公斤,货值金额44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企业承认网络平台1号店(金煌腊味旗舰店)为其网络直营店,该店网售产品均为其直接发货。执法人员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食品,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2016年4月11日,中山市金煌食品有限公司提交了《产品召回记录表》。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28袋,网络平台金煌旗舰店购进28袋,召回24袋,共计12公斤。经企业自查发现导致不合格产品的原因为烘炉温度过高。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016年4月12日企业提出复检,复检结果为不合格。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7月1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做出没收违法所得64元和违法生产经营的腊肠(风味腊肠)24袋并处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日期:2016-08-18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188bet滚球游戏 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