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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12 16:02 来源:黑龙江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月饼、植物油、肉制品、酒类、饮料、茶叶、食用农产品(水果、海水鱼、淡水鱼)等7个类别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样品390批次,其中:月饼80批次,植物油40批次,肉制品80批次,饮料50批次,酒类40批次,茶叶30批次,食用农产品(水果、海水鱼、淡水鱼)70批次,合格样品38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为保障人民群众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引导科学健康消费,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月饼植物油肉制品酒类饮料茶叶食用农产品水果、海水鱼、淡水鱼)等7个类别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样品390批次,其中:月饼80批次,植物油40批次,肉制品80批次,饮料50批次,酒类40批次,茶叶30批次,食用农产品(水果、海水鱼、淡水鱼)70批次,合格样品38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现予以公告。
 
  一、4个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衡阳市雁峰区四利食品厂生产的“四利月饼(水蜜桃)”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绥化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绥化白酒”检出酒精度不合格;七台河市桃山区鲜达熟食加工店生产的“新香肘子”检出亚硝酸盐超标、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嫩江驿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肉干”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已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查明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和原因,召回不合格食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全面进行整改。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拔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日期: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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