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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1-17 09:16 来源:山西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期公布15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中蔬菜、禽内脏、畜肉、畜内脏、禽肉,水果制品6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49批次。
  本期公布15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蔬菜、禽内脏、畜肉、畜内脏、禽肉,水果制品6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49批次。
 
  不合格样品5批次,分别为:
 
  1、蔬菜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标称忻州市忻府区彩仙菜店购进的生姜检出铅超标;标称晋中市榆次区希源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豆角检出克百威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水果制品3批次,分别为标称稷山县旺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蜜枣大肠菌群超标;标称稷山县姚村庞达板枣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有核蜜枣(生产日期2016年8月6日和2016年8月25日)霉菌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合格样品149批次,具体为:
 
  1、新鲜蔬菜58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农药残留等30项。
 
  2、禽内脏27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等5项。
 
  3、畜肉8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0项指标。
 
  4、禽肉34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2项指标。
 
  5、畜内脏22批次,检测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铅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蔬菜中重金属超标,分析原因可能是蔬菜生长环境中土壤或汽车尾气引入。
 
  2.克百威
 
  克百威是常用农药之一,我国规定该农药允许最大残留量分别为0.02mg/kg。蔬菜中检出克百威其原因是由于在种植环节超量使用农药克百威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3.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4.霉菌
 
  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意即“发霉的真菌”。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是一种微生物。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样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2017年1月16日
 
 
日期: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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