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餐饮
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河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3月20日至30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新乡市、周口市、漯河市、商丘市、鹿邑县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专督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抽查学校食品销售经营者11家,具体监督检查情况详见附件。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现场移交当地食品药品
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