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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5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2-08 16:29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8大类食品共169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8大类食品共169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8大类食品共169批次样品。其中, 食用农产品68批次,合格65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1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17批次,合格17批次;水产制品16批次,合格16批次;乳制品8批次,合格8批次;豆制品5批次,合格5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合格4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南昌市青山湖区稼宴私房菜馆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上饶市葛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野生葛根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鹰潭嘉百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大忙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南昌市东湖区鑫荣海鲜行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由瑞昌市晓建豪渝火锅店销售的老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四)质量指标问题

  由上饶县张亮麻辣烫县中店销售的腊香肠,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五)生物毒素问题

  由南昌市青云谱区万事达超市深农店销售的散装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重金属污染问题

  由江西家尚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家尚嘉商贸有限公司对抽样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27日
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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