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资讯微信
食品资讯微博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3...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3号 )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7-28 09:33 来源: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期公布23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16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234批次。
  本期公布23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16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23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样品1批次
 
  忻州市忻府区宜佳优鲜供应批发部(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东街华瑞农副产品转运中心院内)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新发地、生产企业地址为山西/太原/万柏林生产(批号2021/6/5)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忻州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合格样品234批次
 
  粮食加工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肉制品2批次;饮料25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11批次;豆制品5批次;蜂产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30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又称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化学式为C9H10ClN5O2。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产品速效性好,药后1天即有较高的防效,残留期长达25天左右。I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规定,水果(香蕉)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7月19日
 
日期:2021-07-28
 
    分享到新浪微博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188bet滚球游戏 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