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户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酒类批发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详细检查了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进销台账是否建立、账单(酒类流通随附单)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冒用“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酒品等行为。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酒类流通经营户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合规守法经营,坚决不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累计检查酒类流通经营户18家,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酒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确保酒类产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