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发布第58号决议,即
进口时需提交符合性声明(声明产品符合联盟
水产品及其制品安全技术
法规(TR EAEU 040/2016)的要求)、并接受强制性
检查评估的水产品清单,具体包括
冷冻、新鲜或干燥食用
藻类、冷冻水生无脊椎
动物、干制、
腌制或熏制
鱼类、
鱼子酱等6大类产品(不包括专供儿童食用水产品、以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
营养补充剂等)。
该决议自发布30日后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docs.eaeunion.org/docs/ru-ru/01039668/err_12052023_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