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天门、潜江等地的
糕点(
粽子、
绿豆糕)、
蛋制品(
皮蛋、
咸蛋)、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酒类、
饮料、
肉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
果制品共8类食品282批次进行
抽检。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282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120批次、饮料38批次、蛋制品23批次、肉制品22批次、糕点21批次、酒类2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