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北新区卤静波生鲜超市店销售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玄武区惠蔬鲜便民蔬菜店销售的草鸡蛋,甲氧苄啶和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雨花台区徐胜金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噻虫嗪、噻虫胺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十二分公司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